李義祥釀49死遭推倒 罹難者家屬怒吼「我4歲女兒碎了!」

去年4月2日發生太魯閣號事件,造成49死、200多人輕重傷的慘劇,主嫌李義祥與越南移工華文好2人羈押期滿9個月依法交保,但是才剛完成交保手續,正要步出法院大門,就有罹難者家屬因為氣憤難耐,當場把李義祥推倒,他在法院門口向家屬下跪道歉。罹難者家屬直言,已經忍了9個月了,才會出手推他。

法官諭知李義祥具保60萬元、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佩掛電子腳鐐8個月防逃;華文好責付由台、越雙方派員專人管理,同樣得佩掛電子腳鐐8個月防逃。李義祥晚間近7點辦理完交保手續,戴著電子腳鐐步出地院,拿著報紙遮著臉離開,等候在外的罹難者家屬上前要他道歉,李義祥被推倒後狼狽跑回地院。

罹難者家屬激動怒吼:「我4歲女兒碎了在我面前、妹妹肢體不全,你能夠承受嗎?」要求李義祥跪著走出來,好好道歉。在太魯閣事件中,年紀最小的罹難者年僅4歲,當時是被姑姑抱著,2人雙雙罹難。家屬陳先生表示,已經忍了9個月,才會很冷靜的出手推倒他。

相隔30分鐘李義祥再次步出地院,面對家屬包圍質問,向家屬下跪磕頭頻喊「對不起」,隨後狼狽坐上友人車輛離去。罹難者家屬自救團體「太魯閣的眼淚」發言人王薇君說:「等你這句道歉等太久了」。家屬則感嘆:「你可以回家過年,別人卻沒辦法」。

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2021年4月2日行經花蓮清水隧道北口時撞上滑落軌道的工程車,造成49人死亡、逾200人輕重傷。花蓮地檢署4月16日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施工廠商李義祥、移工華文好等7人;8月19日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追加起訴潘堂益及工程顧問公司郭姓專案經理。

不過,《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審判中羈押的期限是3個月,每次延押期限2個月,刑期小於10年的非重罪最多延押3次。花蓮地院指出,被告李義祥、華文好審判中已經羈押9個月,羈押期限已滿,法官依法只能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