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進勇施政報告 聚焦太陽光電

雲林縣議會第十八屆第八次定期大會昨(二十一)日召開,縣長李進勇率領縣府一級主管向議會提出施政報告,李縣長針對施政成果如農業首都、綠能首都、農村再生、總合治水、文化原鄉、多元教育、長期照護、完善交通網、災害防救、食安、財改計畫等方面進行簡要說明。李縣長同時也感謝議會對「雲林縣太陽光電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的支持,順利於今年七月三日三讀通過,樹立了一個雲林的綠能里程碑;考量太陽光電設施之管理目前尚無專法來規範,本條例將為雲林縣的再生能源發展提供更具體之規範,也是全台首部有關太陽光電設施管理之自治條例,據此制定設置地面型及水面型太陽光電設施設置區位應符合相關規定,並在設置完工後之環境維護與管理義務,如設施維護作業時,不得使用清潔劑,避免污染水質與周遭生態環境以及設施除役後之回收義務,建立除役保證金制度,以確保除役之進行,並明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時之相關罰責。期盼藉由推動太陽光電設施設置及管理,與縣民共同打造綠能城市。 李縣長首先感謝沈議長所率領的議會先進,給予雲林首屆龍舟賽的支持與勉勵,參賽選手們以及親臨現場的鄉親,由於大家的熱情參與,使活動更加多元而精彩,也在過程中共同締造雲林縣的第一次。李縣長表示,就任以來,致力於空污改善,除了祭出「源頭減量」、「管末加嚴」、「季節限定」三箭,今年前半年更使雲林成為西半部第一、全國第二空氣品質改善的縣市;現更配合經濟部共同推動工業鍋爐燃料汰換改善工作,我們爭取到一○七年及一○八年總補助經費一億一千九百萬元,使盡全力就是要使雲林空氣品質變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