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鍾桂失智無子女 監護爭議引發訴訟

今年高齡84歲的李鍾桂因患失智症,引發她的祕書與她的堂姪爭奪監護權及相關財產。(本報資料照片)
今年高齡84歲的李鍾桂因患失智症,引發她的祕書與她的堂姪爭奪監護權及相關財產。(本報資料照片)

曾任國民黨副祕書長、救國團主任的已故前司法院長施啟揚妻子李鍾桂,因患失智症且無子女,法院裁定由她的李姓親戚擔任監護人後,引發她的祕書范姜群麗不滿,聲請暫時處分,請求法院裁定將李鍾桂交由其照顧,但遭台北地院駁回,未來李鍾桂的財產如何處置,有待監護宣告官司最後裁定結果。

根據北院裁定書內容,84歲的李鍾桂曾簽立意定監護契約,指定由她的親戚李紹平當監護人,范姜群麗擔任遺囑執行人及信託監察人,李向北院聲請監護宣告後,法官尊重李鍾桂先前指定的人選,裁定由李紹平擔任監護人,但范姜群麗不服提抗告。

范姜群麗還另案聲請暫時處分,聲稱她從1996年3月起擔任李鍾桂的祕書,李的日常生活、醫療看診、購物採買、會議活動安排、婚喪喜慶、生活雜事都由她處理安排,數十年陪伴相對人李鍾桂,已如同親人。

她指責李紹平將李鍾桂強行帶至陌生地點,與外界隔絕,嚴重違反李的意願,因此聲請暫時處分,請求法院裁定由她負責照顧李鍾桂,決定聘請護士及李鍾桂的醫療與生活照顧方式,由真善美基金會及中華青年交流協會協助照護李鍾桂;李的朋友、部屬及親人得探視李鍾桂。

她說,李紹平應將李鍾桂的健保卡交由她收執及使用,李的醫療及生活所需費用,從李鍾桂在銀行帳戶支付。但北院日前作成裁定,認為未見李鍾桂有何受損害的具體事實,有暫時處分的急迫性與必要性,裁定駁回聲請。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