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輝藥品限制藥局商品售價 遭公平會重罰250萬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7)日召開第1326次委員會,會中決議杏輝藥品因為限制下游事業轉售杏輝專櫃商品售價,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除了令其應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之外,還處新台幣2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說明,與杏輝藥品締約合作的杏輝專櫃藥局遍及全國,銷售藥品與保健食品等,雙方交易是買(賣)斷關係,但是杏輝藥品以合約書規定藥局若有未依雙方協議或公司建議售價銷售商品的行為,杏輝可以行終止合約、取消贈藥或取消回饋。

甚至杏輝藥品業務人員還實地到訪杏輝專櫃藥局,要求、提醒或勸導藥局應以建議售價表上的建議價銷售。公平會指出,他們請杏輝藥品提出限制藥局轉售價格的正當理由,杏輝稱是為了維護品牌及產品通路市場形象,但是公平會尚難認定這是正當理由。

公平會表示,杏輝藥品以合約書限制杏輝專櫃藥局轉售商品售價,並透過業務人員要求、提醒或勸導調整商品售價,使得藥局無法依據其所面臨的競爭狀況、營運策略、成本結構等因素決定商品售價,實已削弱同一品牌內個別零售通路間的價格競爭,且無促進競爭的正當理由。

公平會指出,杏輝藥品的行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前段規定予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