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危險交流電焊機 7月起未認證不得販售

記者郜敏/臺北報導

勞動部今天表示,交流電焊機必須要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且7月起,製造者或輸入者應讓該裝置經由勞動部認可的驗證機構驗證型式合格,否則不得對外販售。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出,交流電焊機是金屬熔接作業的常用設備,因使用不當或未設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造成傷害事故時有所聞。為了保障使用者安全,阻絕不安全的交流電焊機流入國內市場,7月起將從源頭防止機械類產品衍生危害。

職安署說明,7月起製造者或輸入者,應讓該裝置經勞動部認可的驗證機構驗證型式合格,才能生產製造或輸入國內市場。如有違反,最高可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回收或改正,以確保使用者作業安全。

此外,未來將對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的生產廠場或倉儲場所,一併啟動產品監督及市場查驗,以防止不合格或未經驗證合格者使用合格標章,違反規定者,最高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正、回收或銷毀等,確實防堵不安全產品進入勞動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