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員警酒駕 警政署加重懲處記大過 (圖)

高雄市警察局自開春後已發生第3起員警酒駕事件。警政署19日表示,將檢討修正「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未來員警只要酒駕或拒測者,均改為記大過處分。(警政署提供)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傳真 10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