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國家公園丟垃圾 何志偉提這招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提供資料,106年起至109年10月止,因亂丟垃圾被依「國家公園法」開罰的案件僅有12件,但10年期間,民間團體發起的淨山、淨灘活動,卻共計清除22.5噸的垃圾,顯示垃圾亂丟問題嚴重,今(24)日民進黨立委何志偉、羅美玲今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提出修法遏止亂象,何志偉提出,將找到的垃圾寄回給當事人或工作地,以示負責。

為遏止國家公園丟垃圾,立委何志偉提出修法「寄垃圾到你家」(圖/翻攝自何志偉辦公室提供)
為遏止國家公園丟垃圾,立委何志偉提出修法「寄垃圾到你家」(圖/翻攝自何志偉辦公室提供)

立委何志偉與羅美玲邀台北市湖山里長李秋霞、中華民國山岳協會理事長黃楩楠、秘書長羅弘安召開「別讓人類的不拘小節 造成大自然的浩劫-國家公園法修正記者會」。

何志偉表示.根據內政部營建署提供資料,106年起至109年10月止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6款開立處分書之案件統計僅12件,然近10年,許多NGO在台灣各個國家公園發起淨山淨灘活動,計已清除逾22.5噸垃圾;海岸線今年到10月就清出了則高達7萬噸垃圾。

羅美玲指出;隨著國旅大爆發,隨意亂丟的垃圾也造成生態浩劫;除了提高罰鍰外,源頭管理也十分重要,並且加強民眾山林教育,期待相關部會能夠在露營熱點做更周延的管制,讓民眾山林活動與大自然能夠平衡。

何志偉說,依照現行【國家公園法】,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將處以一千元以下罰鍰;相較【發展觀光條例】任意拋棄、焚燒垃圾或廢棄物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罰鍰金額差距達5-10倍的差距。

何志偉與羅美玲兩人因此將提案修法,除提高罰鍰金額外;針對觸犯【國家公園法】第13條與第14條之行為主管機關得以適當方式將汙物或污物照片郵寄至當事人之工作地或居住地或戶籍地;並於適當去識別化後於網路上公告之;而出席記者會之內政部營建署、行政院環保署相關官員皆表示支持委員修法方向。


遏止國家公園丟垃圾歪風,立委何志偉與羅美玲召開國家公園法修正記者會(圖/翻攝自何志偉辦公室提供)
遏止國家公園丟垃圾歪風,立委何志偉與羅美玲召開國家公園法修正記者會(圖/翻攝自何志偉辦公室提供)
遏止國家公園丟垃圾歪風,立委何志偉與羅美玲召開國家公園法修正記者會(圖/翻攝自何志偉辦公室提供)
遏止國家公園丟垃圾歪風,立委何志偉與羅美玲召開國家公園法修正記者會(圖/翻攝自何志偉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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