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勢林區管理處古蹟營林所台中出張所宿泊所開工

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所屬「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泊所」修復再利用工程,已經完成工程發包,2日辦理修復再利用工程施工說明會,邀集相關單位,包含關心地方議題的江啟臣委員服務處、陳清龍及張靜分市議員、台中市文化資產處、在地社區發展協會、陽明里里民等,說明施工內容及修復方式,未來將整合地方成為文化旅遊軸線。

「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69.70號」兩棟建物,在104年4月經台中市政府公告為市定古蹟,107年4月重新指定名稱為「營林所台中出張所宿泊所」。為保存古蹟的歷史價值,經行政院核定「110-113年林業文化資源保存與整體再發展中長程計畫」,編列2800萬經費並依據台中市政府核定規劃設計成果(展示及展售館)進行工程修復。

林管處表示,昭和元年(1927年),將台中出張所與土牛貯木池移設置豐原現址,為提供日籍員工住宿需求,1927到1935年陸續興建宿舍群與招待所。這棟市定古蹟建物即為八仙山林場時期的官式二層日式招待所。其中二樓地板於立面上有部分突出,為通氣構造,特色造型的雨庇托架等,具特殊性與稀少性,修復時,將維持日治時期傳統木構造建築物特色。

工期為600日曆天,預計於113年3月底完工,完工後可帶動串連東勢、豐原、潭子等地區文化景觀及重現八仙山林場內涵。(張文祿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