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公所守護食安拒萊豬,從「小」做起嚴把關

中央宣布開放「萊豬」進口,為守護食安,台中市政府提出「110年強化瘦肉精食安監控」具體執行計畫,推動畜產溯源要管控、肉品產地要標示、市民健康要守護、違規查辦要落實、資訊公開要透明5大強化作為落實食安把關。東區區公所配合市府政策,即日起只要涉及膳食採購,不論金額大小,均要求業者提具肉品萊劑零檢出證明。今年首件業務檢討暨員工聯誼餐會的膳食小額採購(10萬元以下),即特別與業者簽定契約嚴格要求業者採用不含瘦肉精產品,食安從「小」做起。

東區區長何宜真表示,為加強維護食安,捍衛市民健康,台中市政府自106年起即以《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範豬肉及其製品的瘦肉精「零檢出」,面對今年元旦起中央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除推出「牛哥豬弟」產地標示貼紙、「無瘦肉精」金標章外,更全國首創修正《檢舉重大食品案件獎勵辦法》,民眾未來檢舉含萊克多巴胺或其他乙型受體素豬肉食品違反食安法案件,即可依新修訂辦法按照實收罰鍰金額70%發給獎金。未來東區公所辦理各項活動及採購案,也會要求業者供應膳食嚴禁採用含瘦肉精產品,共同創造安心的食安環境。

為保障市民食的安全,東區區公所也呼籲業者,申請「牛豬產品無瘦肉精金標章」共同守護市民健康。標章效期一年,審核通過後市府也會不定期稽查抽驗,如驗出萊劑除依法加重裁罰,並廢止標章。此外,區公所同時也鼓勵民眾檢舉含瘦肉精豬肉食品,民眾檢舉違反食安法案件者除可領取實收罰鍰金額7成獎金外,市府更加發吹哨獎金給檢舉人10萬到200萬元獎金,如果檢舉人現(曾)為內部員工,獎金上限提高到400萬元,擴大市民參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