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頂加蓋透天! 有大廳雨遮+戶外躺椅 屋主竟是大咖歌后

台北市地狹人稠,房子也越蓋越高,有些社區物盡其用追求頂樓加蓋,但在繁榮的台北市大安區,某中古大廈被眼尖網友發現,頂樓幾乎「長出一棟獨立的透天」,經查發現屋主竟是叱吒70年代的一代歌姬崔苔菁,不僅外觀特殊而且房價不斐,每坪價格能有9字頭甚至突破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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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最近有篇文章,內容是某中古大廈外觀,7層樓的建築頂部坐落一棟樓中樓,有別一般頂樓加蓋大多是簡陋的鐵皮屋,外觀如同是一棟獨立的透天,甚至有自己的大廳雨遮等,戶外還擺放躺椅,照片被網友轉發討論,有人開玩笑表示「欸不是啊!加蓋就很過分了!你還蓋透天厝」、「我家3樓就能看到101的概念」,但也有人質疑是違章建築,還強調早就應該被拆除,網友看法不一。

特殊樓中樓 屋主竟是大明星

EBC地產王追查發現,該社區位於北市大安區的復興南路,這是一棟屋齡46年的7層建築「芙蓉大廈」,遭到點名的「加蓋透天」屋主是天后級歌星崔苔菁。說起崔苔菁的名氣,60、70年代可謂叱吒歌壇,民風保守的年代靠著前衛造型風靡全台,還贏得「一代妖姬」的封號,曾與前總統蔣經國次子蔣孝武傳過緋聞,雖然淡出演藝圈多年,依舊是家喻戶曉的大明星。

說起崔苔菁的名氣,60、70年代可謂叱吒歌壇。(圖/東森新聞)
說起崔苔菁的名氣,60、70年代可謂叱吒歌壇。(圖/東森新聞)

根據市場說法,崔苔菁於1984年(39年前)入住芙蓉大廈,當時和建商達成分管協議,同意7樓屋頂的平台任其使用,後續卻被新住戶和管委會聯合控告占用屋頂平台,經高院查證發現曾與建商簽約,最終判處管委會敗訴。

據了解,管委會不滿崔苔菁佔據屋頂平台,還曾種樹造成樓下淹水,一度影響其他用戶的權益,但崔氏駁斥指控,自稱與建商達成分管協議,加上房屋只有50~60坪,卻遭管委會以百坪面積收取管理費實,雙方對簿公堂經法院審理,最終判決管委會敗訴。

坐落精華地段 社區身價不斐

EBC地產王查詢實價登錄,發現「芙蓉大廈」周邊房價不斐,條件相仿的中古社區單價動輒9字頭,有些擠身百萬俱樂部,唯獨該社區的實登紀錄偏少,無法詳記比對崔苔菁持有戶別的價格。

在地房仲透露,「芙蓉大廈」擁有大安區門牌,黃金門牌就是一大優勢,而且鄰近大飯店、捷運以及市立醫院,屬於台北的精華地段,即使屋齡偏高但房價長年恆溫,依舊是很熱門的房市熱區,只能說崔苔菁的投資眼光精準,即使多年過去房價依舊立於不敗。

「芙蓉大廈」擁有大安區門牌,黃金門牌是一大優勢,因此房價長年恆溫。(圖/翻攝路上觀察學院)
「芙蓉大廈」擁有大安區門牌,黃金門牌是一大優勢,因此房價長年恆溫。(圖/翻攝路上觀察學院)

義理法律事務所律師莊勝榮提醒,社區簽署分管協議的做法很罕見,通常是針對一樓和頂樓的使用範圍,例如一樓車位經過協議,通常交由一樓住戶使用,至於頂樓通常是給頂樓戶使用,但協議內容必須取得住戶共識,還不能與民法相牴觸,例如頂加建築即使達成分管協議,如果是違建還仍有報拆風險,因此崔苔菁的住宅應該是合法用途。

他還提到,屋突層在建築法令中也是合法,但要滿足以下條件,首先是建築高度在六公尺以內,或者有昇降機設備通達屋頂之屋頂突出物,高度必須在九公尺以內,尤其屋頂突出物水平投影面積總和,除了高層建築物不超過建築面積百分之十五,其餘以不超過建築面積百分之十二點五為限,符合條件都是許可範圍。

(封面示意圖/翻攝路上觀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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