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設計大學停辦爭議 教職員控訴校方積欠薪資爆發訴訟

東方設計大學因師資質量不合規定,於民國112年3月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校方隨後主動申請於112學年度全面停招,預計今年7月31日正式停辦。然而,近日卻傳出教職員工指控校方積欠薪資的消息。

據了解,東方設計大學於110年時以「共體時艱」為由,要求教職員工簽署減薪同意書,94名教職員工平均每人被減薪3萬多元。沒想到校方後來舉白旗投降,預計在今年7月底停辦,教職員因此希望討回當初被調低的薪資差額。

對此,教育部表示,東方設計大學於110年2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期間,與94名教職員工達成協議調低學術研究費(專業加給)。隨後在112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雙方又協商將減發教師研究費改為「借薪」。

在東方設計大學於112年5月主動申請停止全部招生後,教育部依法於112年7月重組董事會,改由公益董事協助學校平順退場。112年7月起的薪資全數由退場基金墊付,董事會並已於113年1月歸還112年2月至6月的借薪。

目前爭議的焦點在於110年2月至112年1月期間,校方與教職員工協議減薪的部分。雖當時雙方有簽署同意書,但教職員工認為在學校停辦後理應歸還被扣減的薪資,因此已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補償。截至目前為止,已有42名教職員組成自救會對學校提出訴訟。 對此教育部回應,已向學校了解,前因財務狀況不佳,於110年經與94位教職員工達成協議簽署同意書,自110年2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期間,實施調低學術研究費(專業加給)。後經學校與教職員工協商,復自112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將減發教師研究費改為借薪,112年2月1日至6月30日借薪已全數於113年1月歸還。

教育部指出,有關東方設計大學教職員工自110年2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期間同意減薪一事是經雙方同意後所簽署同意書,現教職員工要求補償,已提起民事訴訟,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後續學校法人將依據司法判決結果辦理。這起事件凸顯出私立大專院校在面臨退場時,如何妥善處理教職員工的權益問題,以避免爭議與糾紛發生,值得教育主管機關及各校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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