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洋案遭判刑10年 林榮錦:錯愕不能接受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1日電)晟德大藥廠董事長林榮錦,被控於台灣東洋董事長任內涉及掏空案,台北地院今天判決林榮錦有期徒刑10年,全案可上訴。林榮錦表示,判決結果不能接受,很錯愕。

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就台灣東洋藥品指控晟德董事長林榮錦損害東洋利益乙案,判決林榮錦有罪,晟德發表聲明表示,該案為林榮錦個人案件,對晟德經營與財務並無影響。

同時晟德也代林榮錦發表聲明,林榮錦感謝2年多來大家對他和這個案件的關注,他尊重司法,但遺憾的是,可能在法庭上的說明仍有不足,導致結果和期待有些出入。

林榮錦透過影音聲明表示,針對今天的判決不能接受,也錯愕,跟他的期待有很大的落差,他一直在為台灣生技產業努力奮鬥,過去幾年中有兩個世界級的新藥,在他和團隊中誕生,這在世界上來說,非常難得的。

林榮錦說:「我將東洋從一個瀕臨破產的公司,經營到今天有一點點成就,它就像是我的生技夢,就像我的國際夢,對我來說,東洋就像一個藝術品般,夢想全建於它身上,怎麼可能為了私人的一點利益去傷害它呢?」

他認為,也許這次的訴訟案件,法院迫於結案時間壓力,對若干應調查清楚的事項無法完善調查,且對法院裁准保全證據的東洋公司郵件資料,未同意全部查閱,而僅部分同意查閱資料,又無法給予他及辯護人充分的查閱時間,造成東洋公司擁有全部的,而他方卻僅有小部分的郵件證據,兩造攻防資訊顯然不對等,嚴重影響他訴訟防禦權,亦屬憾事。

林榮錦指出,該訴訟雖然讓他感到遺憾與被汙衊,但對他而言也是很大的學習和省思,2008年把東洋轉型到特殊困難學名藥的策略,是一個對的選擇,即使在今天回頭來看,無論是對東洋的員工、股東也都是正確的決策,無奈今天遭人不當扭曲事實,誤導法院,深表遺憾。他將向法院提起上訴,爭取清白。10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