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石咸蘇澳總廠污染 副縣長送停工令

東石咸公司蘇澳總廠未經許可污染源經縣府勒令立即停工,宜蘭縣副縣長余聯興於昨(十一)日下午代表縣府送達停工令。 十月五日代理縣長陳金德帶領環保局一舉查獲東石咸公司蘇澳總廠有未經許可登記的污染源操作中且未密閉輸送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立即停工。經查獲該廠鉀肥製程的反應爐後端操作使用中且未保持密閉之冷卻機、圓篩機、成品暫存槽、中和貯存槽、硫酸鉀工廠及硫酸鉀暫存庫皆為未經合法登記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之污染源,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且認定符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屬情節重大之未經許可污染源,依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令該廠鉀肥製程反應爐後段未經許可污染源停工。 另考量該廠長期酸味及粉塵逸散情況除影響蘇澳馬賽地區空氣品質外並有危害公眾健康與生活環境之虞,縣府以最快速度送達停工處分公文,令該廠未經許可污染源立即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