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之亂警形象掃地!分局長請求重判 主嫌徐權二審結果出爐

發生在去年4月,一度造成警方形象掃地、多名官警遭調職懲處的「松山之亂」,今天(22日)二審定讞,主嫌徐權被依損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就此定讞。

台北市松山警分局中崙派出所,是在去年4月因一名楊姓體能技術教官,酒後在外與人發生口角,遭四海幫分子徐權與其他9名黑衣人,一路追打,徐權等人還闖入派出所內大鬧,砸毀1台公務電腦,派出所內多名員警出來將黑衣人勸離,但事後中崙所所長許書桓認為,此事可能損害警察形象,竟安排雙方私了,甚至動手刪掉監視器畫面,之後有警員在靠北警察社團PO文揭露消息,外界才得知此事,而後續發展更讓輿論譁然,警界動盪,被媒體稱為「松山之亂」。

本案進入司法程序後,檢方積極偵辦,將涉嫌滅證的許姓所長、縱放人犯的顏姓副所長,分別給予獲緩起訴、不起訴處分,10名在場叫囂的黑衣人中,只有拿椅子砸壞電腦螢幕的四海幫份子徐權,被依損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起訴。其他9名黑衣人都獲得不起訴處分,只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其中3人,因只有勸阻、叫大家離開免罰,其餘6人則挨罰1萬2千元確定。

徐權一審出庭時一度以8000元想與警方和解,但隨即被輿論抨擊和解破局,本案在審理期間,松山分局長陳昭甫曾親自出庭強調,徐權藐視國家法令,傷害警察尊嚴,請求重判。公訴檢察官也表示建請從重量刑。台北地院合議庭今天宣判時,松山分局也派員到庭聆判,法官宣判一審判決撤銷,但維持同樣刑度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