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之亂」結局!他因「這件事」惟一被起訴

台北市警局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今年4月遭「黑衣人」闖入砸毀警用電腦,幫派份子徐權成為本案唯一被依「毀損公物罪」起訴的被告。徐權雖然希望和解,但是被分局長否決。台北地院依「損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判徐權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沒有緩刑宣告。全案還可以上訴。

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徐權雖然和派出所員警以一台電腦螢幕及8000元達成和解,但松山警分局長陳昭甫出庭時堅稱,徐權闖派出所毀損公物,影響警察形象,造成社會負面觀感,蕭姓員警和徐權談和解是個人意見,不能代表整個分局,強調「我們不同意和解」,另外建議法官不能判徐權緩刑。

今年4月16日,當時擔任松山警分局督察組教官的楊忠蒞酒後和徐權等10名黑衣人起衝突,徐權等人追逐楊忠蒞衝進中崙所,不但大聲咆哮,還抄起鐵椅砸壞值班台警用電腦螢幕,檢方偵結後,只起訴砸壞電腦的徐權。

法官審理認為,徐權無視執勤員警的勸阻,砸毀公務用電腦,法治觀念淡薄、藐視公權力,不宜寬貸,考量他坦承犯行,雖然和值班的蕭姓員警和解,但警用電腦的所有權人不同意,且徐權還沒有賠付分局8000元損失,因此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