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之亂」黑幫砸警局 4警偽造工作紀錄簿 緩起訴處分

▲ 圖/資料照

台北市 / 潘維邦 綜合報導

台北市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2021年4月被黑衣人闖進,還破壞值班台上的電腦,引發「松山之亂」,事件爆發後掀起熱議。當天執勤4名員警,事後未在工作紀錄簿上具實載明此重大事件,涉嫌行使公務員準公文書登載不實罪,4人遭函送偵辦。台北地檢署今(2)日將4人緩起訴處分1年,各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至5萬元處分金。

回顧全案,2021年4月16日凌晨,徐姓男子等10名黑衣人,與時任台北市松山警分局教官楊忠蒞在街上發生口角,楊男衝回中崙所,徐男等人則陸續闖入;由於徐男找不到楊男,心生不滿,就涉嫌持鐵椅砸值班台的電腦,外界因此稱作「松山之亂」。

台北地院判處徐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確定。案發後監察院認為,前松山警分局長林志誠、前中崙派出所長許書桓、前副所長顏敏森及前巡佐傅榮光4人有違失,彈劾4人,移送懲戒法院,北市府同樣將楊忠蒞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判決林志誠降2級改敘,其餘4官警各被判降1級、降2級改敘確定。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當時值班的顏敏森,意圖息事隱瞞此事件,指示值班和備勤員警簡單處理,蕭員、陳員、楊員在更換勤務前,分別登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應勤簿冊電子化管理系統,在「員警工作紀錄簿」點選「無異常」等內容,再由顏男登入批核,涉偽造文書。監察院函送北檢偵辦。

顏、蕭、陳、楊4人在偵查中均坦承不諱,檢方考量他們戮力維護機關安全,於短時間內排除緊急危害,未造成機關駐地進一步的風險,加上4人都沒有前案紀錄,自白犯罪且有悔意,對4人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顏男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的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其餘3人則分別支付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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