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診所遭爆性騷!婦產科看診竟遭挑逗私密處 醫問這句話她嚇壞

記者黃翎瑄/新北報導

板橋婦產科診所遭爆性騷,護理師稱「那是醫師的習慣」。(示意圖/pixabay)
板橋婦產科診所遭爆性騷,護理師稱「那是醫師的習慣」。(示意圖/pixabay)

新北市板橋區一家婦產科診所遭踢爆性騷醜聞,一名30歲女子日前在社群平台上發文控訴男醫師不僅透過言語騷擾,甚至還疑似在內診時利用器械挑逗女子私密處,讓女子當場嚇壞。上網查評價才發現其他病患也有類似經歷,質疑男醫師根本累犯,但因苦無證據只好上網發文,讓其他女子在看診時能警惕,避免受害。對此新北市衛生局也表示,若經查屬實,最重可廢止該醫師證書。

女子透露,當時看診時,醫師問診第一句話先是問「我的儀器厲不厲害」,隱含性暗示的問法,讓女子當下感到不適。隨後醫師又在沒有預告的狀況下,直接用鴨嘴撐開女子陰道,女子當場嚇傻但仍保持鎮定。沒想到醫師後續告知要替女子的外陰部擦藥,但卻發現醫師以挑逗的方式,快速在陰蒂撥弄2、3下,讓女子直覺有種「被玷污的感覺」,卻又不知何是好。

女子看診時慘遭醫師挑逗私密處,被玷污的感覺是隔4個月仍揮之不去。(翻攝自Pakutaso )
女子看診時慘遭醫師挑逗私密處,被玷污的感覺是隔4個月仍揮之不去。(翻攝自Pakutaso )

事後女子上網查評論,才發現自己遇上的狀況並非單一事件,過去就有其他女子對該醫師留下惡評,紛紛表示在診所被該醫師內診時有種被羞辱、強暴的心理感受,但護理師卻說那是醫生的習慣等指控,讓苦無證據的患者們感到身心俱疲,女子認為,看診事件雖已事發4個月,但希望能透過發文來警惕其他女子能心生警惕,避免更多人受害。

新北衛生局說,當事人可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規定,向社會局提出申訴。若經查獲屬實,該醫師恐涉及刑事責任,及醫師法第25條「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或「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應移付懲戒情事,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最重可廢止醫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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