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士傑命案「權利車女買家」訊後請回 竟因「臉書遭冒用」

警方尋獲第2輛作案車輛。讀者提供
警方尋獲第2輛作案車輛。讀者提供


台南市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命案震驚全國,至今滿一周仍未破案。警方今天(7/15)稍早透露,認定兇嫌逃亡使用的2輛權利車皆由38歲羅姓女子透過臉書購買,警方也將羅女帶回台南釐清,調查後認定羅女臉書「遭人冒用」購買權利車,訊後已請回。

警方本想「以車追人」找出真兇,因為槍手擊斃林士傑後,先駕駛本田權利汽車逃往台南市南區新建路一處停車場,接著放火滅證,而隨後使用的第2輛汽車及第3輛機車的購買帳號皆是羅姓女子的臉書,但是電話聯絡賣家及出面取車都並非帳號中的女子,皆為男性。警方帶回羅女訊問,調查後認為是臉書遭人冒用,移送台南地檢署複訊,檢方認定她帳號遭人冒用買車,初步排除涉案已請回。

另外,警方鑑識人員在車內的一個被潑灑到鹽酸的口罩中,採得生物跡證,警方12日於高雄仁武區逮捕張姓男子。不過,台南檢察署在對張男複訊後,認為無足夠明確事證確定張男涉案,將他無保飭回,但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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