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案再議 陳星不起訴確定
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 本名陳國星的補教名師陳星,被控誘姦才女作家林奕含案,台南地檢署歷經3個多月調查,8月22日以無具體犯罪事證處分不起訴,但依職權送請再議後,台南高分檢5日維持不起訴處分,全案終告確定。 台南高分檢認為,南檢針對陳國星涉犯的強制性交、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性交、強制性交而致被害人羞憤自殺、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等罪嫌,依職權送請再議。 鑑於此案偵辦期間,南檢曾分別傳訊被告、證人以及扣押陳星行動電話,並依職權調閱與此案相關的醫療紀錄、心理諮商摘要報告、法律諮詢紀錄表、DiSpBBS網站有關註冊帳號、IP紀錄、電子郵件信箱申請紀錄等相關卷證,以及證人提供的林女小說作品、林女寄送現代婦女基金會社工的電子郵件等證物,進行分析比對結果後,以查無積極事證足以證明陳星涉有強制性交等罪嫌,認定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台南高分檢說,該署針對相關卷證資料逐一審核後,也認確查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陳國星涉有強制性交等罪嫌,因此原處分不起訴並無不當,應予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