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案審理 羅東鎮長吳秋齡駁關說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宜蘭縣長林姿妙等人涉貪案,林姿妙出庭前表示她坦蕩蕩、法院會還她清白。(李忠一攝)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宜蘭縣長林姿妙等人涉貪案,林姿妙出庭前表示她坦蕩蕩、法院會還她清白。(李忠一攝)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宜蘭縣長林姿妙等人涉貪案,羅東鎮長吳秋齡今天(3日)出庭作證,吳秋齡曾為協助友人免徵土地增值稅,而打電話給縣府官員、林姿妙女兒林羿伶等人,但吳秋齡則指起訴書內容與事實有出入,否認有關說。

被告之一、前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勳在2019年間,為免除1558地號約112萬元的土地增值稅,找上吳秋齡等人幫忙,被告林羿伶、財稅局長盧天龍都聲請吳秋齡出庭作證。

1558地號的土地因沒有符合農地農用而被列管,陳正勳希望可以解除列管以免徵土增稅,吳秋齡曾打給吳朝琴等官員,但吳秋齡對於起訴書指吳朝琴拒絕配合解除列管,認為「好像與事實相反」、「我沒關說吳朝琴」。

吳秋齡指出,解除列管的權責在於縣府,並非是公所,她才打給縣府官員。但檢方質疑吳秋齡,為何為了陳正勳而大費周章,以及打給不具公職身分的林羿伶。

吳秋齡表示,陳正勳是她的好朋友,與她的夫婿魏炎輝也都是獅子會的一員,幫忙陳是應該的;至於找上林羿伶是因為林與吳朝琴在選舉時有互動,由林向吳朝琴解釋比較好,她跟吳朝琴是「講不通,我不跟他(指吳朝琴)講。」

不過,檢方也質疑,吳秋齡為何不直接找上林姿妙?吳秋齡解釋,縣長公務繁忙,且事情太多,才沒有找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