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岱樺提案修法!促成立「數位性暴力專責單位」

圖片: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案修法要求成立「數位性暴力專責單位」,今天已完成聯署並送交立法院議事處(林岱樺國會辦公室提供)
圖片: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案修法要求成立「數位性暴力專責單位」,今天已完成聯署並送交立法院議事處(林岱樺國會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今天在立法院表示,數位性暴力為「部分」或「全部」透過手機、網路、社群媒體、電子郵件等資通訊工具,對婦女實施、加劇任何性別暴力行為,且造成嚴重影響;她提案修法要求成立「數位性暴力專責單位」,已完成聯署並送交立法院議事處。

林岱樺指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去年修法已加重相關刑責,根據目前的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的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同時針對持有兒少性影像部分,已修改為首次查獲就有刑事責任。

林岱樺直言,以目前現行法規刑期過輕,應立即修法提高刑責,加重處罰。她認為,以目前數位化的時代,對於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的性影像,政府應立即著手規劃「數位性暴力專責單位」,並經檢舉立即採取封台的作法,讓台灣無法繼續播出該平台。

林岱樺表示,以性私密影像恐嚇被害人的案件,同時更應另外立法處理,以網路具有高傳播性,若不立即為強制處分,很可能會使被害人權利受擴大侵害,因此修法,讓這類型案件可以有更直接、快速地處理準則。

林岱樺認為,以現今司法及偵查量能遠遠不足以應付及面對目前數位性暴力等案件,再加上這類型數位犯罪屬於新興模式,林岱樺呼籲警政署應投入更多專業資源和資訊網搜訓練,並同時加強偵查人員具備「性平專業知識」與「數位偵查能力」的專責人員。強化「一一三諮詢專線」服務品質與量能、建置完成被害人通報系統及被害人保護服務資源。

林岱樺進一步表示,針對侵害兒少罪犯(性侵犯)應立即建立資料庫,同時列入長期追蹤,以防止重複犯罪,對於獄中對兒少犯(性侵犯)罪行為者,更應該進行「心理諮商」或是「精神治療」,並同步參考其他國對兒少性侵害、剝削法律,強制心理治療;同時更應該重罰於社群媒體、傳統媒體或廣播電視散播性侵兒少影片者。

林岱樺指出,性騷擾、性侵害都是零容忍,同時亦對於兒少性剝削更是「絕對零容忍」,除了進行修法或是投入數位偵查人力主動偵查之餘,教育部針對校園性平教育更應該落實強化,讓所有學童能夠理解並勇於說「不」與「揭發」。同時對性別平等教育加強落實執行及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是一種「終身學習」,更是生活教育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