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台大論文侵權案和解 余正煌撤告

調查官余正煌提起刑事自訴,控告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涉侵害著作權案,雙方今天下午在台北地方法院調解,歷時3個多小時,雙方達成和解,余正煌撤回所有告訴,林智堅同意依照余正煌指定捐款30萬元給公益團體。

林智堅、余正煌共同聲明。(圖/林智堅、余正煌雙方律師提供)
林智堅、余正煌共同聲明。(圖/林智堅、余正煌雙方律師提供)

雙方律師發表共同聲明指出,「一、共同聲明人余正煌、林智堅現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自字第61號乙案原因事實,業經雙方當面充份溝通,化解歧見」;「二、本人林智堅願就台大碩士論文一案造成社會紛擾趕深感抱歉,並對余正煌先生及其家人造成諸多困擾深感不捨,本人過去在媒體上對於余正煌先生的批評,並不恰當,本人誠心希望今日雙方調解成立後,雙方之一切生活回歸正常並順心如意」。

律師吳俊達指出,雙方協商結果非常順利,林智堅與余正煌單獨聊了40分鐘來交換意見,並很有誠意地向余正煌表示自己的想法與歉意。

吳俊達表示,雙方調解內容有3點,除共同聲明,其次是林智堅同意依照余正煌的指定捐款30萬元給公益團體;余正煌撤回台北地方法院侵害著作權刑事自訴與台北地檢署刑事加重誹謗告訴,雙方同意就本件論文的相關事實不會再提出刑事、民事訴訟。

全案緣於,台灣大學去年8月9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學術倫理審定會決議,認定林智堅與余正煌論文內容高度重疊,而余正煌論文早半年完成,且林智堅無法提出反證,因此認定是林智堅抄襲,撤銷碩士學位。

余正煌後來委託律師吳俊達、張祐齊、曾威凱到北院遞狀提起刑事自訴,控告林智堅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重製侵害他人著作)及第92條(擅自公開侵害他人著作)。

另外,余正煌認為,林智堅在去年論文風波期間自辯時,為了政治操作而拖他下水,數度向外界表示曾將論文初稿交給他,並誹謗他的論文抄自林智堅,今年1月間向北檢提起對林智堅的加重誹謗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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