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挑戰者出現?風箏捲童案「他」痛罵:像極了騙局

新竹市市長林智堅。(圖/本報系資料照)
新竹市市長林智堅。(圖/本報系資料照)

8月30日新竹市國際風箏節發生「風箏捲童」事件,女童遭糖果領航風箏捲起,所幸女童在搶救下僅受輕傷,此事也引起國際媒體關注。新竹市長林智堅不僅向社會大眾致歉,也重申將徹查並對廠商提出扣款與罰款。國民黨立委鄭正鈐痛批,林表面看似公正嚴明,將產發處長張力可記1大過、副處長及科長各記過1次,實則按法規,處長張力可身為「政務人員」,根本不適用於「記過」的處分;以法規作為障眼法包裝的做法,「像極了一場騙局」。

鄭正鈐17日在臉書發表《風箏捲童事件懲處,像極了一場騙局》一文,表示:「引發國際媒體注意的風箏捲童事件懲處出爐,新竹市長林智堅表面上看似公正嚴明,產發處長張力可記1大過、副處長及科長各記過1次,官最大處分最重,但實際上卻暗藏玄機,真正受處分的只有副處長及科長兩位公務員,至於官最大的處長,講白了就是沒有處分。」

鄭正鈐指出:「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明文規定,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共有九項,政務人員不適用『休職』、『降級』與『記過』三項懲戒處分。而新竹市政府產發處長張力可是以政務人員任用,根本不適用於『記過』的處分。所以若真要懲處政務人員,扣掉不適用的三項之外,還有六項處分可以適用,但為什麼偏偏要選擇『不適用』的記過處分?是新竹市政府人事單位搞不清楚法規?還是刻意要以狸貓換太子的手法混淆民眾?」

綜觀以上,鄭正鈐痛批:「林智堅先是扮演公正廉明、不徇私護短的正義形象,然後以『不適用』的法規當障眼法,端出『官最大處分最重』的結果,層層包裝、再處處暗藏玄機,演一場懲處產發處長的戲碼,根本像極了一場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