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論文核心全抄襲?四大根據,台大火速撤銷林學位

今天(8月9日)早上11點,台大召開臨時記者會,針對林智堅論文抄襲爭議做出決議。由台大校長管中閔、台大教務長兼下任校長候選人之一的丁詩同,以及林智堅所屬學院、社科院長兼審查會召集人蘇宏達,輪番說明審查結果,直指林智堅大量抄襲余正煌碩士論文,狀況嚴重,決議撤銷林智堅學位及論文。 

台大以迅雷不及掩耳速度為喧擾一個多月的抄襲案定下生死,讓所有人大吃一驚。在今天之前,雙方還各說各話兩邊不乏專家學者站台,甚至有著「雖說內容雷同,但雙方都是原創」的說法。

為何台大最後判定林智堅「大幅抄襲」?主要是台大審查委員會逐章、逐節、逐段比對,詳問只有實際當事人才知的操作細節。《遠見》整理四大關鍵QA如下: 

林智堅論文內容大幅重疊余正煌的論文,被認定抄襲嚴重。圖片來源:林智堅臉書。
林智堅論文內容大幅重疊余正煌的論文,被認定抄襲嚴重。圖片來源:林智堅臉書。

Q1:台大認定抄襲的關鍵理由?

A:攸關「個人原創」的論文最重要五大關鍵章節,林智堅論文內容大幅重疊余正煌的論文,被認定抄襲嚴重。 

台大教務長丁詩同指出,論文中出現許多處嚴重重疊抄襲的內容,尤其論文最重要的部分,例如摘要、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甚至結論的部分,都有大幅度的抄襲,「完全不符合基本學術倫理的要求」。 

為何這五個章節最關鍵? 

根據台大寫作教學中心上針對給碩博士學生的論文寫作指南,一篇論文構成的標準格式,大致包含13個章節;而其中五個章節最為核心,包括摘要、緒論、研究方法、研究結果、結論。

首先,「摘要」部分是整本論文開宗明義的簡介,包含「研究目的」「研究對象及方法」「重要研究結果」「建議」「關鍵字」等核心要素。 

第一章則是「緒論」,闡述此篇論文的研究起點,包含「研究緣起」「研究背景」「研究之重要性」「研究目的」 

第三章是「研究方法」,說明研究是怎麼做出來的,包含「研究架構」「研究對象」「研究假說」「研究工具」「(重要)研究變項之(操作型)定義與測量」「資料蒐集方法及程序」「資料處理及分析方法」 

第四章是「研究結果」,說明在統計分析後,研究數據是否具備意義,包含「研究樣本特質」「雙項分析結果」「多變項分析結果」等 

第六章的「結論」,闡明此次研究的重要發現及結論。 

可以說,台大認定林智堅的論文,不管是研究整體說明、研究起點、研究方法、研究結果、結論,五大凸顯研究者在學術研究過程中,最重要的「個人原創」部分,都和余正煌的論文大幅重疊,只有相對較不重要的文獻探討、參考文獻、附錄等才有差異,確實難脫實質抄襲的嫌疑。

Q2:不是說審查要兩個月,為何僅兩週就公布?

A:96日只是最後期限,727日審查會議結束,就已發現抄襲事實明確,並交由台大教務處後續處理。 

台大於76日接獲檢舉林智堅抄襲余正煌之檢舉信函和電郵,預估在二個月內完成審定,審定報告最後期限落在96日。這也是為何之前外界推估,台大應該會到9月時才公布結果。 

然而台大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727日召開閉門會議,當天余正煌在律師陪同下到場,提交資料並說明而林智堅本人未到,僅由律師到場提交資料。當天在書面與現場說明後,經過充分分析與討論後,最後議決余正煌並無抄襲,而是林智堅抄襲余正煌論文,建議撤銷林智堅學位。

台大教務處則根據審定書結果,認定報告內容,根據台大博碩士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核定撤銷兩週後的89日就召開臨時記者會,公布林智堅確實抄襲、並撤銷其碩士學位。 

Q3:抄襲的認定原則?會不會幾句雷同就被當抄襲?

A:引用教育部法源和國際公認六大抄襲類型,確認論文是否具備「抄襲」事實。 

「論文抄襲」其實有著嚴格的比例、型態規範、以及處理作法,並非委員會自由心證。蘇宏達在記者會上,明確說明委員會依據的法源和抄襲評估標準。包含三個教育部與台大法源規範,以及三個學術界對於抄襲認定的重要操作參考標準。 

包含教育部的「學位授予法第17」「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3點」,以及台大本身的「國立臺灣大學博碩士學問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以及前司法院大法官湯德宗的學術倫理規範之研究、美國哈佛大學對於抄襲認定的六大型態等說明。 

針對國內外三項法律以及三項重要標準,《遠見檢視其內容,最重要的就是闡明「哪些行為構成抄襲」,主要包含抄襲六大型態:原文抄襲、拼貼抄襲、改述不足、未引用出處的改述、未加註出處、引用他人作品中的材料 

以及更進一步的細節描述,例如「造假:虛構不存在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變造:不實變更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抄襲: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由他人代寫」「未經註明而重複出版公開發行」「大幅引用自己已發表之著作,未適當引註」「以翻譯代替論著,並未適當註明等。 

可以說,林智堅的論文,依據國內外的各種論文抄襲型態檢視後,被台大認定符合抄襲的狀況。 

Q4:蒐證過程是否公允?會否滲入委員個人立場?

A:全程逐章、逐節、逐段比對,詳問「只有當事人才知的執行細節」,每場採無記名投票,全體決議是否抄襲。 

檢證上,台大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找來多位不同專長的老師加入,針對論文的各個組成要素,分別進行比對報告。蘇宏達舉例,由專門熟悉統計圖表的老師,依據程式的運作進行統計圖表比對報告;嫻熟文獻的老師,針對文獻部分提出文獻比對報告;懂選舉研究的老師,專門針對整個研究架構提出專案報告。再加上Infinidat電腦軟體做抄襲比對。 

但蘇宏達強調,以上都只是參考資料,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在取得上述這些專案報告和電腦比對報告之後,更重要的,是所有會議大家逐章、逐節、逐小節、逐段的比對討論。 

並邀請了關係人到場說明。蘇宏達強調,總共邀請了林智堅3次、陳明通3次、余正煌2次,結果只有余正煌親自出席1次,其他兩人都未曾出現。 

而且余正煌與台大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的詢答,蘇宏達強調,採「視訊但不開鏡頭」的模式,避免與委員直接照面,引發不必要的避諱和隱私。 

過程中,問的問題也是「實際操作過程細節」,例如「你跑了這個統計軟體,你的步驟是怎麼做?你的資料怎麼輸入?」這些「非實際執行當事人,難以詳細回答的細節問題」,來檢視是否真的是本人所做研究。 

蘇宏達並強調,這一個多月來,當事人和外界對外有各種發言、澄清、陳述,但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只針對「檢舉人提供的材料」「被檢舉人提供的材料和答覆」和「與當事人對話中所蒐集到的資料」,並全程錄音。其他資訊並不作為參考。 

而每次開會後,台大學術倫理審查委員會,更是對於逐項採「不記名投票」。例如「摘要屬不屬於抄襲?」「第一章屬不屬於抄襲?」一次又一次投票,最後判定林智堅抄襲屬實。 

管中閔卸任前夕火速拆彈「期待未來更好的台大」

台大校長管中閔強調,學術倫理的維護,必須仰賴學者(包括老師和學生)的自覺和自主判斷。圖片來源:台大提供。
台大校長管中閔強調,學術倫理的維護,必須仰賴學者(包括老師和學生)的自覺和自主判斷。圖片來源:台大提供。

延燒一個多月的林智堅論文抄襲爭議,許多外界人士猜測,年底即將大選,加上台大校長正要改選,必定會引來外界政治力干預,台大很可能會拖到最後一刻才公布結果,沒想到比最終期限提前一個月火速公布 

正如管中閔在記者會前的發言:我曾明確表示台大對此事的態度:學術倫理與誠信是學術研究的基本要求,台大一定堅持此一標準,不會含糊以對;學校一旦調查完畢,也會對外公布,以昭大信。 

管中閔強調,學術倫理的維護,必須仰賴學者(包括老師和學生)的自覺和自主判斷。這次事件帶給台大很大警惕;在未來,台大會加強對學術倫理規範的宣導和教育,避免再發生違反學術倫理的事情,傷害台大名譽。未來的台大,一定會是一個更好的台大。」這件延燒多日,影響台大校譽的重大爭議,在校長管中閔任期最後,火速拆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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