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育:公證人「公證離婚」保雙方權益

【民眾網綜合報導】近年來,隨著社會變遷和人們價值觀轉變,離婚成為常見現象。「其實許多問題都是在離婚後發生,」林智育曾任士林地院民間公證人,他認為公證離婚有其必要性,「尤其是當事人不履行離婚協議的狀況下,如何確保權益,這是許多人忽略的問題。」

公證離婚保障雙方權益(示意圖,取自pexels)
公證離婚保障雙方權益(示意圖,取自pexels)

有公證結婚,自然有公證離婚。指的是夫妻雙方在公證機關或民間公證人處,進行離婚程序。由公證人作證,並將離婚事實予以公證。「公證離婚的最大優點在於,可以保障離婚當事人的權益,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林智育指出,公證離婚可以保障離婚程序的合法性。在婚姻關係的解除過程中,往往存在雙方對財產分配、撫養權等問題的爭議。如果只是透過自行辦理離婚手續,難以保障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也無法有效解決爭議。而公證離婚程序需要在公證機構或公證人的見證下進行,可以確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減少因離婚而引起的法律糾紛,保障離婚協議的有效性。如果離婚協議書未經公證,雙方之間的協議可能會無法得到有效的執行,即使經過雙方律師審閱與見證人簽字,都可能因為某一方不執行或刻意刁難而被迫打官司。如果離婚協議書經過公證,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有效地保障當事人的權益。例如某方不願意支付贍養費或刻意欠錢不給,就能用公證過的離婚協議書,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離婚協議可公證(示意圖,取自pexels)
離婚協議可公證(示意圖,取自pexels)

林智育說,公證離婚可以保證離婚協議的公正性。在離婚協議書上,夫妻雙方可能存在權利和利益的差異,一方可能會占據優勢地位,對另一方進行不公平的條款約定。如果協議書未經公證,這些不公平的條款可能會被強制執行,給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和傷害。但如果協議書經過公證,公證人必須對協議書的條款進行審核和監督,也能確保協議書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最後,公證離婚可以提高離婚當事人的信任度和安全感。在公證離婚過程中,公證人將負責記錄和保管。林智育強調,公證離婚還可以確保離婚手續的快速進行。在一些情況下,如夫妻關係已經破裂,而雙方的財產、子女等問題已經得到了解決,公證離婚可以加快離婚手續的進行,減少離婚帶來的不必要的煩惱和負擔。

公證離婚有必要性(示意圖,取自pexels)
公證離婚有必要性(示意圖,取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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