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義傑公司告男子非法下載影片 罪證不足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3日電)由超馬好手林義傑擔任實際負責人的真相智財顧問公司,控告薛姓男子以BT軟體非法下載「金派特務」。士檢認為,無法證明下載者為薛男本人,日前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另一方面,林義傑涉以公司名義包攬多家影視公司的侵權影片取締業務,向民眾提告後再收受影視公司報酬,涉犯律師法等罪;案由台北地方檢察署偵查中,日前約談林義傑後,諭令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

士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書指出,真相智財顧問公司提告表示,「金派特務」為公司享有智慧財產權的視聽著作,未經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以重製、公開傳輸等方式侵害著作權。

真相智財顧問公司指出,薛姓男子於民國110年8月間,於住處以P2P點對點傳輸的網路技術,自「DDR愛好者之家論壇」以BT軟體下載「金派特務」重製於電腦硬碟,並同時上傳給不特定多數人,涉犯著作權法。

薛姓男子到案否認犯行,辯稱會使用BT下載影片,但印象中沒有下載「金派特務」,而且下載時會把上傳功能速度調成0。

檢察官認為,真相智財顧問提供的證據只能證明真相智財顧問以BT軟體蒐證時,有人使用薛男的IP下載「金派特務」,但無法排除薛男將WIFI密碼分享給他人使用或遭他人破解後,他人以薛男住處的無線網路或以跳板方式下載影片。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如果沒有確實證據證明使用薛男IP下載影片的為薛男本人,難以只憑薛男為網路使用人,而做不利於他的認定;此外,本案並未查扣薛男電腦設備或行動裝置查明是否存有「金派特務」檔案,全案罪嫌不足,不起訴。得再議。(編輯:李亨山)11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