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取消立法會議員參選人資格有理有據 不容抹黑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天(17號)在出席一場論壇時強調,之前,四名有意競選連任的民主派議員,遭到大陸人大常委會取消參選資格,這樣的做法是「有理有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大陸中央與港府都是依法辦事,不容外國勢力抹黑。(葉柏毅報導)

林鄭月娥在這場名為「香港基本法頒布30週年法律高峰論壇」的會中致詞時表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香港基本法規定,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香港立法會議員任用資格規定,而香港負責審核參選人資格的選舉主任,就依照人大常委會揭示的規則辦事。凡是不擁護香港特區基本法,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人,都無法參選香港立法會議員,這樣的做法,符合法律規定,有理有據,不容外國勢力抹黑。

林鄭月娥又說,所謂一國兩制下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並不是「香港事情全部都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什麼事都不管,這種想法並不實際」。林鄭月娥又說,「如果中央把對於香港的權力都放棄,就會出現一些混亂,損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好無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