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霞最愛「東門興記」母女爆官司 創辦人遺孀被判刑10月緩刑3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東門興記」創辦人遺孀因財產案,被女兒提告詐欺、偽造文書。(圖/資料畫面)
「東門興記」創辦人遺孀因財產案,被女兒提告詐欺、偽造文書。(圖/資料畫面)

受到金馬影后林青霞青睞的知名老字號餃子店「東門興記」因家族爭產風波,創辦人遺孀郭林初旭和大女兒陷入官司爭議。大女兒提告母親涉嫌偽造文書、詐欺。全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結,11日宣判,判決郭林初旭10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應支付公庫10萬元。可上訴。

根據檢方起訴,東門興記創辦人郭禮忠過世後,留下高達2.6億餘元財產,郭林初旭因此提此財產分配訴訟。但大女兒郭雅慧調閱父親的財產清冊後發現,母親和兒子、兒媳婦疑似偽造父親簽名、蓋章,盜領6300萬餘元購買旅行支票,因此對母親提告。

檢方偵辦後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起訴郭林初旭,認定提領的6300萬餘元中,僅有2000萬餘元用來處理丈夫後事,雖然郭女辯稱該銀行帳戶是和丈夫共管,但檢方認為,多領的4000萬餘元和郭禮忠無關,依法起訴郭林初旭。

案件審理期間,郭林初旭強調沒有盜領,銀行帳戶裡的存款,女兒都知道,不願意女兒成了共犯,向法院聲請傳喚在美國的二女兒出庭作證,但二女兒具狀拒絕。

面對媒體追問時,郭林初旭也表示,錢都在女兒那裡,實在不懂為何女兒要告她,兒子也在一旁強調,當初會把銀行戶頭內的錢領出來買旅行支票,也是女兒告訴母親要她這麼做,母親根本不知道旅行支票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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