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靖恩偷超商25元飲料 竊盜罪被判罰3000元

林靖恩近期屢因脫序行為登上媒體版面。(翻攝自Threads@ins.vlog7、臉書@林靖恩)
林靖恩近期屢因脫序行為登上媒體版面。(翻攝自Threads@ins.vlog7、臉書@林靖恩)

已故資深音樂人李坤城遺孀林靖恩近期屢因脫序行為登上媒體版面,她3月前往超商「零元購」1瓶25元運動飲料,接著到隔壁早餐店飲用,被店員當場發現;對此,法官依竊盜罪,判她3,000元罰金,可上訴。

「爺孫戀」女主角林靖恩在李坤城去年癌逝後,多次出現脫序行為,如破壞飯店內電視、石桌及偷吃民眾外送餐點等。判決書指出,27歲的林靖恩今年3月18日9時許,於台中市北區1間全家超商內,竊取1瓶價值25元的運動飲料,得手後未經結帳就離開超商,走到隔壁早餐店門口的椅子上飲用,被超商店員當場查獲,報警處理。

林靖恩對此供認不諱,加上超商店員指證與現場監視器畫面佐證,警方將林依竊盜罪送辦,由於是輕罪,台中地檢署依竊盜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中地院認為,林靖恩正值青壯,卻不以正當途徑獲取所需,犯下偷竊犯行實屬不該;考量她已坦承犯行,但未與對方達成和解,在兼衡一切情狀後,依竊盜罪嫌判她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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