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飛帆自爆知道「輝哥」是性騷狼!媒體人再點1關鍵問題

民進黨前婦女部黨工先前爆料遭合作廠商性騷擾,向上級反映卻遭吃案,昨晚民進黨公布該案調查結果,認定時任婦女部主任許嘉恬未依規啟動必要程序,確有相關行政疏漏,但時任副秘書長林飛帆的作法與黨內規定並無相違,即認定林飛帆沒有吃案、包庇。媒體人黃揚明今(10日)指出,林飛帆已經自爆知道導演「輝哥」就是加害者,若是在「輝哥」與陳時中合照之前林飛帆就下令要終止合作,「那就是整個黨都不鳥你」。

黃揚明今在政論節目《張雅婷辣晚報》中表示,林飛帆的情節在他自己描述好像真的「不關他的事」,且林飛帆當時也有3點指示,「第一,若當事人願意,應協助當事人進入性平程序;第二,若當事人有需要,應提供當事人法律協助;第三,立即停止與該廠商的合作。」

黃揚明指出,林飛帆上週是說「知情、但不知道細節」,但現在卻漏了一個餡,「他知道是哪個廠商,他知道輝哥是加害者」,那時間序就很重要。

黃揚明表示,據受害的前女黨工稱事發時間是去年9月2、3日,沒過多久就向黨中央提出申訴,「那林飛帆到底是哪一天跟許嘉恬講這段話,必須要講出來」。

黃揚明解釋,「輝哥」在9月22日還出席時任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的座談會,如果是在22號之前林飛帆就下令終止與輝哥合作,「那就是整個黨都不鳥你啊」,明明知道他會性騷擾,民進黨的候選人還找輝哥站台,這不是很荒謬嗎?

黃揚明說,這就不是許嘉恬吃案,是民進黨知道輝哥會性騷擾,還繼續讓輝哥出席公開場合、跟陳時中合照,「你們擺明了是在害陳時中」。若是在22日之後林飛帆才跟許嘉恬說終止合作,那還比較說得過去。

但黃揚明也提到,去年代表民進黨選台中市長的蔡其昌,其政治獻金申報紀錄中,去年11月有支付一筆199萬的廣告宣傳費給輝哥任職的廣告公司,「是不是你們還繼續跟他合作?」

黃揚明也說,也許付款時間跟合作時間有落差,所以時間點非常重要,一定說清楚,否則林飛帆所說的事件脈絡,就只是為了串供而串供,就算是自稱還原對話,也沒有錄影、錄音可以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