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汁乳品米粉純度標示 7月上路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9日電)從7月1日起,果蔬汁、乳品、米粉等食品標示新規定上路,只有100%才能稱為純,不純或混合2種以上成分要誠實標示。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對於果蔬汁、鮮乳與保久乳、調味乳、乳粉以及米粉等食品標示,已公告強制標示的規定,只有純度100%,才能在食品包裝上宣稱純果汁、純鮮奶、純米粉等,不純膨風要重罰。

舉例來說,只有100%純汁的柳橙汁,才能稱為純柳橙汁,使用2種以上原汁,必須依含量多寡一一標示。純度含量未達100%者,應標示原汁含量,例如「果蔬汁含量未達10%」;一滴原汁都沒有,只有色素和香精等食品添加物,只能標示「OO風味」或「OO口味」。

市售的乳製飲品,例如巧克力牛奶、草莓優酪乳,乳含量須達5成以上,才可標示或宣稱是「調味乳」或「乳飲品」。包裝調製乳粉產品,其乳粉含量也須達5成以上,除正名為「調製乳粉」,包裝上也須明顯標示乳粉含量百分比。

至於外觀像米粉,米含量卻不足50%者,不能在包裝上使用「米粉」二字。

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情形,主管機關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並處以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或4萬到400萬元罰鍰。103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