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反防疫示威引激辯 如何行使集會權?

(德國之聲中文網)允許或禁止示威,這個問題往往會引起意見分歧,尤其是當官方批准的抗議活動失控甚至演變成暴力事件的時候。但是,集會自由和自由選舉是民主的核心支柱之一。

特別是德國,因為有過納粹獨裁的歷史,不願對自由集會進行廣泛或是過快采取限制措施。德國戰後民主憲法的起草者在新法第8條專門針對這方面制定了規則:

(1)所有德國人均享有不攜帶武器進行和平集會的權利,集會無需事先通告或批准 。

(2)對於露天集會的權利,可制訂法律或根據法律予以限制。

集會自由的規則不適用於在德國被取締的政黨。2017年德國各州曾申請將極右翼的極右翼的德國國家民主黨NPD黨視為非法,倘若當時取得成功,其成員就不會被允許參加上周六在柏林的游行。

納粹標志被禁止

示威活動中的標志和服裝都是有限制的。納粹的種種標志是被禁止的。穿著褐色制服也是希特勒軍隊的標志,抗議者不允許穿類似制服或者衣服"表達集體政治信念"。

但德國的右翼團體還是試圖用一些有爭議的符號來避規。他們通常會用比納粹時期更早的帝國時代標志,比如黑白紅的德意志帝國旗幟,甚至是帶有鷹和十字圖案的帝國戰旗。這兩種都是被允許的,而納粹十字符號是不允許的。

抗議活動禁令難

上周,柏林警察局局長芭芭拉·斯洛維克(Barbara Slowik)擔心示威人群會違反防疫保護措施,她說:"在法律平衡之中,生命和避免不必要傷害的權利高於自由集會的基本權利。" 但法院的裁決給示威活動開了綠燈。裁定書指出,必須有 "事實、證據等等"來支持這種說法,"簡單的懷疑或預期 "的理由並不充分。

法院更願意選擇支持自由權利

理論上來講,在柏林寬闊的街道和廣場上,在保持社交距離的情況下進行示威活動是可能的。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警察在上周末不得不采取行動驅散示威人群。

柏林警察局長曾指出,抗議者中可能會出現"極端右翼組織成員"。但德國基本法第5條保障了言論自由。法院的裁決接提到了這一點:"只要沒有具體跡象表明參與者的言論可能涉嫌犯法,(他們的政治傾向)就不會妨礙舉行這樣的抗議。"

國會大廈遭沖擊產生影響

上周末反防疫示威活動之後,柏林是否會舉行第三次大規模游行還是一個未知數。畢竟,組織者這次也沒能讓抗議者遵守防疫規定。尤其是國會大廈受到沖擊可能會被視為跨過紅線的行為,未來集會是否能夠得到批准恐會因此受到影響。

德國法律規定,聯邦議會或參議院不召開會議的時候,抗議者才能在大樓門前舉行集會。上周末的情況就是這樣,大樓四周布置的警力不多。不過法院和德國的政壇人物都認為,周末的事情不應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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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cel Fürsten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