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疫泰國台商偷返台 坦承持假陰性證明 最高罰200萬元

泰國台商隱匿病情偷搭機返台抓到了,不但隱匿確診,更坦承持偽造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境。桃檢日前已分案,朝偽造文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偵辦中。該名台商恐面臨最高2年徒刑或新臺幣200萬元罰金。

泰國北柳府(Chachoengsao)衛生局1日欲通報沈姓男性台商確診新冠肺炎,卻遲遲無法聯絡上,經查得知染疫沈姓台商已搭乘5月2日長榮航空BR212班機返台,因入境出現發燒症狀,成台灣境外移入病例(案1149)。

桃園地檢署表示,因該名台商涉嫌持偽造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境返台,並坦承自製假證明,日前已主動分案,全案朝偽造文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偵辦中。

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可開罰1到15萬元;而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封面圖片為示意圖,來源:VISION THAI看見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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