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到了!台男任湖南政協委員又介選 陸委會:註銷台灣戶籍

陸委會今(5/22)日發布新聞稿,連姓國人疑似擔任湖南省政協委員,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正由主管機關調查中,因他目前在中國設有戶籍,將依法註銷他在台灣戶籍。另外,經查連姓國人也涉嫌違反《選罷法》,因受中國資助介選而遭檢方通緝。

陸委會表示,連姓國人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規定,由主管機關查處中。第33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陸委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的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

陸委會指出,連姓國人也涉嫌違反《選罷法》,接受中共資助介入我國選舉而遭檢方通緝,另連男經查證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主管機關已註銷其台灣戶籍,依法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

經查,連姓男子應為擔任湖南省政協委員與岳陽市湘岳台胞創業服務中心主任的連上銘,在湖南開設當地第一家奶茶店,而他曾向媒體表示,將致力於湘台融合的「潤滑劑」,著重於兩岸的農產品,力求讓更多台胞了解湖南,攜手推動湘台産業融合發展。檢調單位發現,他曾於4年前協助在中國舉辦餐會,並暗示返台投票支持國民黨及當時的總統候選人韓國瑜。

陸委會提醒,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護照,亦不得擔任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等之職務或為成員。日前陸委會才公告修正「禁止國人擔任中共黨政軍職務」內容並發布生效,擴大限制範圍。

陸委會表示,中共長期以零和思維對台打壓,其政治體制、社會環境更與台灣及一般文明國家所認知的普世標準有很大的差異,國人赴中國就業生活及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應注意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誤蹈中共統戰陷阱,擔任可能危害我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職務,不慎觸法而損及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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