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核日本食品 裕毛屋又見2款納豆用千葉醬油

食品藥物管理署啟動「日本食品標示查核專案」,昨(14)日全國共計出動253人次,查核193家次、2,145件次日本食品(含複合式產品)。裕毛屋現場再查獲兩種納豆產品的醬油包疑似為千葉縣製造。 台灣無印良品自主通報「炊飯元素(星鰻飯)」及「炊飯元素(蟹肉飯)」產品湯汁包疑似為櫪木縣製造。 食藥署表示,13日接獲裕毛屋自主通報「日本碎納豆2入」、「日本大粒鶴之子納豆2入」、「日本雪小粒納豆3入」及「雪小粒納豆3杯入」等4項產品內附醬油包標示製造所為「千葉縣」,隨即派員前往該公司查察。 現場另查獲「道產小粒黑納豆」內附醬油包製造工廠雖未標示地址,惟查日本公司網站製造廠亦位於「千葉縣」,業者已立即下架。經查5款納豆產品為裕毛屋自行輸入後,於該公司營運3家分店販售,目前總計下架1,465盒。 食藥署另外指出,台灣無印良品於13日下午自主通報「炊飯元素(星鰻飯)」及「炊飯元素(蟹肉飯)」兩產品,湯汁包疑似為櫪木縣製造,派員前往該公司查察,發現2款產品外包裝之製造所固有記號為「だし(湯)RN12」,據業者向日本母公司確認結果,湯汁包製造廠來自櫪木縣,業者已立即下架,目前總計下架638件。 食藥署再次呼籲食品業者,應立即自主清查,若發現產品有疑似來自日本暫停受理報驗之五縣,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立即啟動回收該商品之作業,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食藥署已要求上述廠商儘速提具日本原廠產地證明文件等相關資訊,該署亦出動駐外系統協助處理,業者於未釐清產品符合食安法規定前,均需暫停販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