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兩屆任期對京華城態度大轉彎 簡舒培稱檢方「該約談『她』了吧」!
前台北市副市長、也是民眾黨現任立委黃珊珊14日在臉書引用國土署署長吳欣修的說法,指稱「地方政府以細部計畫訂立容積獎勵,上限不得超過20%」,被解讀為想替柯文哲卸責。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質疑柯P兩屆市長任內、卻對京華城態度急轉彎,是不是就因為聽從黃珊珊的建議?喊話檢廉也應該對黃珊珊發動約談和調查;更痛批民眾黨全黨上下都急著想替阿北洗白,但一路瞎挺的結果,就算當「法盲」也無所謂。(張柏仲報導)
對於黃珊珊臉書發文想替柯文哲洗白,簡舒培受訪時卻想反問黃珊珊:當時在柯文哲要送給沈慶京容積的時候,是不是也曾用同一套標準去說服柯文哲?是不是就是黃珊珊建議柯文哲,他才會180度轉變:從第一屆任期不願給容積、到第二屆任期居然變成京華城的「阿拉丁神燈」:容積大放送,多給了20%的容獎?這些是不是都是黃珊珊所建議的?
簡舒培要求黃珊珊都必須講清楚、說明白,如果現在柯文哲涉及圖利,是否都基於黃珊珊的建議?果真如此,她建議檢察官也應該立即針對黃珊珊展開約談和調查,因為極可能就是她對柯文哲的指使。
簡舒培也批評民眾黨為了要幫柯文哲脫罪,昨天還出了一個「懶人包」,不過卻再一次證實民眾黨為了「瞎挺」柯文哲、整個黨寧願當「法盲」。她說民眾黨所引用的條例居然是「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難道不知道台北市是直轄市、有自己的自治條例嗎?而且台北市的自治條例其實規範得非常非常清楚,質疑難道連台灣省和台北市都分不清楚?這種連小學生都知道的事,何以民眾黨還在瞎扯?
簡舒培說即便是「台灣省施行細則」也規定得非常清楚:必須符合屋齡30年以上、5層樓以下,未被劃定為都更區域者,才能享有20%的容獎,京華城又怎麼可能適用?她痛斥民眾黨連引用法源都只引用了一半,想用錯誤的訊息來欺騙小草,還想拉所有台灣人民和他們一起當文盲、當笨蛋。而黃珊珊還是20多年資歷的老議員,過去還擔任過台北市副市長,更誇張的是:她居然還引用「台北市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說台北市只要自行認定土地在使用上有需求的時候,就可以自行劃定「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但是在京華城這起案件中,提案者是京華城、而非台北市府,為何北市府必須替京華城買單?柯文哲又何以要當沈慶京的小弟?簡舒培說這完全是「自證圖利」。
※提醒您:在未經判決確定前,都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