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沒被羈押黃暐瀚「非常驚訝!」 6字點出圖利定罪關鍵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日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嫌於「京華城案」圖利財團、收取賄賂,慘遭檢方聲押,震驚社會大眾;但今(2)天凌晨,他迎來久違的好消息,台北地方法院因證據不足、並認定柯文哲不知情也沒介入840%容積率審議結果,最終讓他無保請回;僅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到聲押禁見。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暐瀚今早直言說「確實非常驚訝」,並表示,沒想到除了金流找不到,連圖利都認定「柯文哲不知情」而駁回。
黃暐瀚坦承,一早起床看到柯文哲居然無保請回,確實非常驚訝。他說明,驚訝的理由在於,同案建商(沈慶京)、議員(應曉薇)、前副市長(彭振聲)全都押了,唯獨前市長柯文哲一人全身而退。黃暐瀚續指,北院的理由是柯文哲「並不知情」,所以無法滿足《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中「明知違背法律」的限制條件。
同時,他也提醒,北院並非認定京華城容積獎勵案「不違法」,反而還認定「客觀上有違法」。但同時也認為,「柯文哲不知情」,所以才會「無保請回」。黃暐瀚接著說明,這件案子是否違法,分為「圖利」與「收賄」兩個不同層次。如果「收賄」,那就是7年以上(第5條)、甚至10年以上(第4條)的罪行;就算沒收賄,那麼圖利(第6條)也是5年以上重罪。
因此黃暐瀚分析,顯然北檢從週五一大早開始偵辦,就是想從「涉嫌圖利、尋找金流」的方向在辦。沒想到,金流找不到、家裡也沒現金,就連圖利部份,都被北院認定「柯文哲不知情」而無保請回。黃暐瀚提到,這個結果北檢不服,即將提起抗告;同時呼籲,無論後續高院怎麼裁定,都希望各界依舊維持尊重司法的態度,不要有不同標準。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原文出處:快新聞/柯文哲沒被羈押黃暐瀚「非常驚訝!」 6字點出圖利定罪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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