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用補助款買商辦合法透明」 醫點名民進黨大咖領錢也進個人帳戶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使用「選舉補助款」購買4300萬元的大樓商辦,掀起社會議論,對此,醫師蘇偉碩在臉書發表他的看法,直言柯文哲的做法「不僅合法,而且還是最透明的做法。」並指出民進黨與民眾黨,其內規其實相當雷同,而且買下商辦日後也更便於人民監督。

針對柯文哲拿總統大選補助款買房、設個人辦公室是否合法的問題,蘇偉碩直言「先公布答案,不僅合法,而且是最透明的做法。」他說,他知道這個答案逆風不討喜,但根據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1條,法律沒有規定政黨領了候選人的補貼金後要如何分配,行政院的立法說明是,「政黨內部自行協調如何分配,法律不規定(不管)!」

蘇偉碩指出,據他查詢民進黨針對選舉補助款的內規,其規定很簡單,就是領到總統副總統的選舉補貼金後,「應一定比例發交候選人」,至於要發多少,「前項之比例由中央執行委員會另定之」。也就是說,實際的比例交給中執會決定,從民進黨官網上查不出來,但據傳也是候選人拿走三分之二。

而「已經被輿論大卸八塊的柯文哲民眾黨」這邊,蘇偉碩則認為相對單純。據民眾黨的財務管理辦法中,第9條單獨規定「民眾黨從中選會領到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選舉補貼金,按照附表二的比例發給候選人。」而附表二也訂死了白紙黑字,就是三分之二給候選人,留下三分之一由中央黨部支配。

蘇偉碩表示,所以從法規上來看,民眾黨仿效民進黨,把從中選會領到的總統大選選舉補貼金按照黨的規定發給候選人,符合法律,也符合兩黨規章。民進黨政治人物陳水扁、謝長廷、蔡英文和賴清德依照的規定,都和柯文哲一樣,是從自己所屬政黨領到一定比例的選舉補貼金,進到個人帳戶,成為個人的財產,應該是沒有疑問的,所以,柯文哲和他們一樣,「沒有比較乾淨,但也沒有比較髒。」

至於這筆錢怎麼用比較「政治正確」,蘇偉碩說,如果以政治人物的金流應該公開透明來比較,「他投給柯文哲一票」,因為他用自己的名義買了一間商業辦公室作為成立個人辦公室之用,最容易監督。如果柯文哲未來還要競選,就要申報個人財產,所以這間商辦就是公開的。

但是如果柯文哲把同樣一筆錢拿去租房子或成立基金會,那麼就算他再競選,這些錢的用途以及基金會的收支都不用上網公開,「你會認為政治人物處理選舉補貼金,是拿去成立基金會讓你監督不到好呢?還是大辣辣拿去買商辦成立個人辦公室讓你看透透好呢?相信每個人的判斷都有自己的理由。」

更多風傳媒獨家新聞:

‧ 選舉補助款爭議》藍綠白3黨補助款用法一次看 揭密柯文哲的「他黨用法」來自這裡

更多風傳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