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稱買4300萬商辦自用 周永鴻曝租賃契約打臉:就是坐等收租!
[Newtalk新聞]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不實、做假帳爭議連環爆,26日又被踢爆5月以現金4300萬元購置48.76坪商辦,柯文哲事後承認是要作個人辦公室使用,「民眾黨規定,選舉補助款2/3歸個人」,但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周永鴻曝光該商辦的租賃契約、租約轉移聲明書打臉,直言柯就是坐等收租。
周永鴻26日晚間在「新台灣加油」節目中秀出這間商辦的租賃契約、租約轉移聲明書,他指出,商辦地址在林森南路10號3樓,租約是2012年5月1日租到2013年4月30日,10幾年前就開始租,每一年或每2年會換約,換到最近的約是,2023年5月1日到2025年4月30日,原承租戶已租了13年,租約到明年4月。
「我不相信柯文哲或陳佩琪去的時候,不知道這個地方是來收租的」,周永鴻直言,因為「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就算柯文哲已買下這間商辦,但期限還沒到,還是要繼續租,「柯文哲你們去買的時候,到底是真的要來自用?還是知道這是可以租的?」
周永鴻指出,原先的房東跟柯文哲進行買賣後,有一個「租約轉移聲明書」,指甲方(原屋主)於5月10日已出售房屋,約定乙方(原先的承租人)與新屋主於2024年6月26日訂定換約,新屋主就是後來接手的柯文哲,「換句話說,他們換了約一樣要租到明年」。
「你不是說你要當辦公室用嗎?」,周永鴻直言,但顯然現在是出租的,顯然柯在買這個房子的時候知道是出租的,顯然柯在過戶後也知道是出租的,不然不會有這一份這個換約聲明書。
此外,周永鴻也透過臉書質疑,柯文哲5月10購屋,他兒子的智堯公司是5月16日登記,為何是登記在台玻大樓?而不是登記在自己新買的商辦大樓?再者,依照柯文哲的財產申報,存款就2千多萬,哪來的4300萬買商辦?
周永鴻指出,大家已討論陳佩琪看1.2億房子那麼久了,柯也說買1億房不難,怎麼就漏掉5月即買了一間4300萬的商辦?原承租戶已租了13年,並不認識柯文哲,是換了房東,換約也只是代表人,不是柯文哲本人,「租約在這裡,木可就是坐等收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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