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給20%容積獎勵違法?蔡正元提京華城案8爭點:明顯是「圖利政府」的投資案

北市京華城案持續延燒,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押後,表示不會提出抗告。針對京華城容積率爭議,前立委蔡正元提出8點質疑指出,北檢指控柯文哲給予20%獎勵容積率,使法定容積率560%增加112%(百分點)到672%,「但這樣的獎勵容積率有違法嗎?」而柯文哲若有收賄,北檢就應舉證金流直接以貪污羈押,而非羅織圖利罪。

蔡正元今(11)日在臉書提出8項爭點指出,首先是840%容積率根本不在檢方指控範圍,屬於京華城多花錢購買「移轉容積率」168%(百分點)的部分,是不涉及圖利的合法容積率,因此840%違法的說法,是有心人故意放話。二是,北檢認定112%的獎勵容積違法,但京華城並非都更,怎可以扯上「都市更新條例」符不符合的問題,「這不是刻意羅織罪狀嗎?」

第三,蔡正元說,各縣市都有權自訂容積率,獎勵容積和移轉容積很常見,並非京華城獨有;第四,北市府是根據自擬細部計劃公告,20%容積獎勵包括,4%要求京華城設計頂級綠建築、8%要求設計頂級智慧建築、8%要求負責建造臨近街廓通道,都是要求都要京華城多花大錢,並非無代價的獎勵。

蔡正元續指,第五,京華城的細部計畫依法定程序公展且經都審會審查通過,因此蔣萬安市府說明京華城案合乎法定程序完成申請,不像高雄市政府「拒不公開」高雄國賓的危險評估報告,京華城案何來圖利、故意違背法令?第六,京華城獎勵容積公展時,除無人反對,居民還期待可改善居住環境,不像高雄國賓遭到強烈抗議,高市府仍給予超標的36%獎勵容積。

第七點,蔡正元反問,京華城申請獎勵容積投下更多建造經費,此案本質就是投資案,北市府、鄰近居民沒有損失,還能增加稅收和獲利,這樣「圖利政府」的投資案,還要扣柯文哲圖利罪責,「這不就是政治追殺嗎?」最後一點,柯文哲若有向京華城收賄,北檢就應以貪污罪名羈押,而非不是七彎八拐羅織圖利罪,再找有「經營關係」的媒體放話,掩飾檢方「明知違法洩密罪」,「這不是台灣應該有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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