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酸蔣萬安沒膽去臨時會 李四川回嗆了

▲台北市長蔣萬安(右)與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左)同場參與活動,卻因警察局監視器預算隔空槓上。(圖/記者呂炯昌攝,2024.03.23)
▲台北市長蔣萬安(右)與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左)同場參與活動,卻因警察局監視器預算隔空槓上。(圖/記者呂炯昌攝,2024.03.23)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收警用監視器業者賄賂被收押,引發前市長柯文哲與市長蔣萬安連日針對「監視器傳輸費率」隔空互嗆,柯文哲上午還嗆蔣「好膽就去臨時會」。對此,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反嗆,是因為柯文哲8年的漠視,「你不但沒有把母約解掉,還在106年把警察局的監視器全部與台智光再訂定一個專案網路的子約,109年在這專案子約訂明3M費率月租費2200元」,才產生今天的結果;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李政軒則質疑,「為什麼現任市府發現,在您任內,明明已經有原有契約可以議價,還要特別簽訂警察局的《專案費率合約》,且為什麼設定3M費率為2200元?」

蔣萬安、柯文哲再度槓上,兩人今天同台時,蔣萬安並未受訪,反而是未安排受訪的柯文哲臨時開嗆,「為什麼你們(北市府)不敢開臨時會?如果你(北市府)坦蕩蕩,誠心檢討,就開臨時會把來龍去脈講清楚。」

對此,李四川稍早在臉書發文直指,柯文哲說忍了台智光8年,但自己看來,因為柯8年的漠視,才產生今天的結果,「你不但沒有把母約解掉,還在106年把警察局的監視器全部與台智光再訂定一個專案網路的子約,109年在這專案子約訂明3M費率月租費2200元」。

「問題不在速率,問題在於費率。不必問蔣市府,所有的答案都依照柯市長製定的。」李四川再指,在柯文哲編列112年警察局監視器預算時,是23%用3M,77%用2M,所以柯的預算才會編4.6億,但柯留給蔣市府因複議失敗,議會但書要求全部都要用3M,所以依照你簽的專案子約2200元,加上今年增加的量,當然就要編5.5億(後來議價後約5.02億)。

李政軒則表示,請柯主席不要迴避問題、不要左閃右躲、不要模糊焦點、不要轉移話題,直接正面回答一個問題就好,「為什麼現任市府發現,在您任內,明明已經有原有契約可以議價,還要特別簽訂警察局的《專案費率合約》,且為什麼設定3M費率為2200元?」

李政軒說明,是柯前市府訂定的專案契約與後續議價結果,導致3M費率為2200元價格的事實,柯主席以「省錢」自居,既沒有省錢,也不該省了自己的責任,「更何況,最重要的是,已有原有契約,為何另立專案契約?啟人疑竇之處,何時要面對並說明?」

李政軒進一步說明,市府發現,106年柯市長另外跟台智光訂定一個特別針對警察局的專案費率合約,這個約在109年第一次將3M費率訂定為2200元,「請問柯主席,既然以理性務實科學自詡,能不能跟各界說明,這個費率是依照什麼標準、怎麼訂出來的呢?」

李政軒表示,柯主席今日質疑的2M要換成3M,是因為他任內訂下的汰換監視器數量也需要符合3M頻寬。李政軒說明,柯市府規劃的監視器汰換計畫在柯市府任內根本沒有執行完,這個計畫在蔣市府任內接續汰換的200萬畫素相機自然就都得符合議會但書,搭配3M的網路頻寬。柯主席是不是又忘記了?

李政軒補充,在柯任內108年委託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進行監視器汰換規劃設計和監造服務,當時就提出若要使用200萬畫素的監視器,就須配上3M頻寬的結論。監視器在柯規劃下已經汰換為200萬畫素,請問柯前市長的作為是什麼?即使不汰換為3M,3M也佔了所有監視器的23%,難道就可以把費率訂到2200元?

李政軒說,事實如此清楚,竟然還能責推蔣市府,令人匪夷所思。相較之下,蔣市府關心費率的合理性,多次議價,讓台智光讓步降價,省下預算,柯前市長看看當初的3M定價,與如今相比,再與市場相比,或許可以有所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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