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車舊換新補助 擬得以簽訂買賣契約日期起算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7日電)為避免交車因疫情延遲而影響補助申請,環保署今天預告修正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得以簽訂車輛買賣契約日期為汰舊換新起算期間;若證明報廢前能正常使用,仍可申請。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評估國際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持續,車輛製造廠或代理商無法如期交車領牌,影響車主補助申請時效。為此,預告「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環保署說明,草案主要新增2部分,增訂無法檢具新車文件,得先提供車輛買賣契約書提出申請,並以簽訂車輛買賣契約日期,作為汰舊換購新車起算期間計算基準;另新增車主檢附相關佐證資料,足以證明車輛於報廢前可正常使用,仍得申請補助。

環保署補充,自106年8月16日發布「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辦法」以來,已協助淘汰一至三期大型柴油車近6萬輛,減少老舊大型柴油車比率超過1/3。

環保署指出,減少老舊柴油車幫助減少主要排放污染物如總懸浮微粒(TSP)減少4019公噸、氮氧化物(NOx)減少5萬4565公噸、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減少4923公噸及一氧化碳(CO)減少1萬9109公噸。

環保署說,單以NOx減量成果,則相當於55.5座單一燃煤機組1年排放量,有助於改善空氣污染。(編輯:管中維)111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