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 鼓勵學生見義勇為免受處罰

有鑑於近年校園霸凌案件頻傳,教育部自去(2023)年3月起委託專家學者進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檢討,歷經1年共20場研商會議、6場公聽會廣邀各界討論後,教育部17日公布防制準則修正內容,並將於19日起正式實施。

區分「生對生」與「師對生」2大類

近年發生的校園霸凌案件中,除了原本常見的同儕「生對生」類型之外,也常傳出有學生遭到師長不當對待,此次修正即將準則中的霸凌事件正式區分為「生對生」與「師對生」2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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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生對生」類型的霸凌事件,將繼續以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處理;高中以下的「師對生」霸凌事件,則會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處理。

創設「調和程序」落實修復式正義

過往許多校園霸凌事件常因不符「持續性」要件,導致校方最終不受理,或在調查後認定霸凌不成立而遭人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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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為此針對霸凌處理機制進行修正,要求學校組成霸凌防制委員會,下設判斷是否受理的審查小組,以及負責進行調查與調和的處理小組。

而此次新增的「調和程序」,教育部表示是為落實修復式正義,並促進當事人對話與相互理解,達到化解衝突、修復關係及減少創傷效果。

為讓調和更具專業性與公正性,教育部要求處理小組中至少過半數成員應自人才庫外聘,並須視當事雙方意願進行,只要有其中一方無意願,或是處理小組委員認為有運用權力影響調和進行,程序就立即停止。

另外原本遭遇霸凌者若不服校方處理結果,必須向學校提出申復與申訴後,主管機關才有立場介入處理。未來若受害者不服處理結果,即可直接向主管機關提出陳情,並立即由主管機關所設的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

鼓勵學生「見義勇為」免受罰

此次教育部公布的其中一項修正重點為落實預防輔導機制,在準則中增訂1項免責條款,學生若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受到不法侵害,可以採取必要措施而不受處罰,盼能藉此鼓勵及保障學生見義勇為的行為。

另外教育部也要求主管機關與校方應積極推動校園霸凌防制工作,未來除每學期須辦理校園霸凌防制及輔導增能研習、強化教師班級經營能力外,平時也應積極處理學生的違法或不當行為,避免後續衍伸為校園霸凌事件。

設置人才庫 健全相關配套措施

為確保「處理小組」的調和及調查品質,教育部也宣布建置調查人才庫,目前已辦理6梯次、共培訓720名人才,預計5月將再辦理3梯次培訓。

而在配合新版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施行上,教育部則已編製操作手冊,提供學校與主管機關於未來實務現場運用。

在資源經費補助方面,教育部預計將投入2.5億預算,協助地方政府與學校辦理性平教育、霸凌防制等相關培訓或研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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