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燃料池擴充 立委環團疑違法

為了解決核二廠1號機燃料池滿池問題,台電提出裝載池的改裝工程申請,以增加貯存空間,也通過原能會的審查。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及環團今天(2日)表示,工程分包商是原能會下屬單位,且審查標準只是內政行政規則,因此質疑申請程序違法;黃國昌跟環團打算提起行政救濟程序,確保核能安全。 由於核二廠1號機燃料池已經沒有多餘空間可以存放使用過的燃料棒,因此,台電在去年8月提出「裝載池」的修改安裝申請,並在今年4月通過原能會審查,預估6月底完工,以延長機組的運轉時間。 不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先前就在立法院提出質疑,2日更邀請環保團體助陣,呼籲社會共同關注。他指出,這起申請案的問題,改裝工程的承包商是原能會轄下的核研所,但審查單位卻是原能會,且審查依據還是用法律位階不高的內部行政規則處理,認為違法事證明確。黃國昌說:『(原音)參與這個2億9千萬標案得標廠商中,有自己原能會自己所屬的核研所,結果核研所跟台電承包的標案,最後台電送給原能會審查,怎麼會有這麼荒謬的事情,原能會自己審查自己所屬機關去參與投標的標案。』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既然是使用過的燃料棒,後續的存放就必須依據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的規定取得建照、執照,但原能會目前的做法並不合乎法令規定。蔡雅瀅說:『(原音)原能會審查資料,是依據核能電廠用過燃料池貯存格架改裝安全分析報告規範來審查,但是用過的燃料池本來就是用來存放用過的核燃料的儲存設施,改裝可以依照這規範,但今天我們很大的質疑是,今天他用來改裝是裝載池,裝載池照他們安全分析報告,原始用途不是用來存放用過的核燃料。』 針對這起事件,黃國昌跟蔡雅瀅表示,他們會啟動行政救濟手段,要求立即停止相關改裝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