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有機會延役?游振偉重談延役3前提

經濟部能源署署長游振偉。資料照。(圖:經濟部)
經濟部能源署署長游振偉。資料照。(圖:經濟部)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針對核三延役修法表態,強調即便立法院修核管法取消申請延役的期限,但評估到2030年前,核三不是進入除役階段就是在做體檢,很難再發電。而外界也將目光鎖定近期取得新北市政府核可核廢乾貯設施相關許可的核二廠,不過,經濟部能源署署長游振偉今天(15日)公布經濟部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時表示,核二廠是否延役,要要看立法院討論結果,但核電要繼續使用,仍是得在確保核安、核廢料處理、社會有共識等三大前提下才能推動,後續則是尊重立院的討論結果。

至於義大利有意投資小型核電廠(SMR),游振偉除了重申三前提之外,也強調會持續追蹤世界各種核能新技術研究及發展,只要有適合台灣的,都不會排除。

另外,核一廠由於許多重要設備都已拆除,實務考量下,外界多半認為延役機會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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