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留台企切結不實 停止補助手續費

工商時報【蘇秀慧╱台北報導】 經濟部日前公布「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審查作業要點」,廠商未將融資貸款用於核定的投資計畫,或檢附的公司未赴中國大陸投資切結資料不實,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得停止支付銀行的貸款委辦手續費。 「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最大亮點匡列800億元貸款額度,由國發基金補助銀行貸款委辦手續費,廠商享貸款優惠利率。補助銀行委辦手續費分三等級,企業貸款額度20億元以內補助0.5%,20億元到100億元補助0.3%,100億元以上補助0.1%,補助五年。 根留台灣企業適用對象是非屬中小企業,且未曾赴中國大陸投資的大企業,為了讓國發基金補助銀行貸款委辦手續費,確實用於核定的投資計畫,「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廠商未將融資貸款用於核定的投資計畫者,或檢附未赴中國大陸投資切結資枓,經查獲有不實情事者,不適用「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的融資貸款優惠。 按規定,不適用融資貸款優惠者,會由投資台灣事務所發文國發基金管理會,自查獲後之各年度停止支付委辦手續費給融資銀行。 「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審查作業要點」追溯自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