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女師性侵男童9次懷孕生子遭解聘 一審重判17年不服上訴已分案

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桃園某國小女老師性侵小六男童還懷孕生子,一審遭桃園地院重判17年6月。女老師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已完成分案,女老師遭到學校解聘,終身不得聘任。

<strong>桃園徐姓女老師9度性侵1名未滿14歲男童,還懷孕產子。(示意圖/PIXABAY)</strong>
桃園徐姓女老師9度性侵1名未滿14歲男童,還懷孕產子。(示意圖/PIXABAY)

判決指出,徐女2020年擔任導師時在男童未滿14歲的情況下,把男童叫到教室內的教學準備室(休息室),強行與男童發生性關係。事後徐女以每月1次的頻率,利用早自習、午休或音樂、體育等課程時,5度把男童叫到休息室發生性關係,甚至因此懷孕產下1子。另外,徐女也4度在休息室、廁所等地替男童口交。直到男童畢業升上國中,爸爸發現兒子與徐女過於親密而報警,事件才曝光。

案件偵辦期間,徐女否認犯案,辯稱是男童主動,但檢察官不採信,仍對她提起公訴。法院根據男童供詞,有2次發生關係時,他內心中有恐懼,不願意發生關係,認定徐女犯下2個對14歲以下少年強制性交罪,7個對14歲以下少年性交罪,重判她有期徒刑17年6月。

<strong>徐姓女老師9次性侵男童辯稱學生主動,男童跟法官說有2次違反他意願。(示意圖/pexels)</strong>
徐姓女老師9次性侵男童辯稱學生主動,男童跟法官說有2次違反他意願。(示意圖/pexels)

一審宣決後徐女不服,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收案後,已經完成分案,交由法官安排開庭時間。由於案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女老師也被學校依《教師法》解聘,終身不得聘任。法界認為如果徐女入獄服刑,兩人的小孩應會交由目前已是高中生的「男童」扶養,社會局表示,可提供相關協助及資源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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