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女童當街遭男子強拉猥褻 遭地院裁准羈押未禁見

▲ 圖/資料照

桃園市 / 殷名慧 綜合報導

桃園市龜山區昨(27)日上午傳出一名18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林姓男子當街強擄10歲女童事件,被路過民眾救下並帶往派出所報警。經過桃園地方檢察署檢方訊問後,認為林男罪嫌重大,昨(28)日晚間以涉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未遂及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最新消息傳出,法院裁准林嫌羈押未禁見。

多個社群平台28日流傳一段影片,畫面中,一名男子不斷拉著一名女童的手,女童雖然不斷尖叫並企圖逃脫,但被男子多次拖回,女童持續不斷跑向馬路大喊「救我」,但路過車輛似乎未注意到狀況,最後被路過民眾發現救下。

女童母親表示,女兒開心去同學家玩,卻遭遇這麼可怕的事,心情至今無法平復,現在很難睡著然後又驚醒。更絕望的是這驚魂27秒,女童不斷大喊「救我」,路上7台車經過都沒有人停下腳步。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28日上午指揮桃園市警局龜山分局拘提被告林男,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男罪嫌重大,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重罪,並有反覆實施之虞,有羈押必要,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凌晨表示,經法官訊問後,認為被告涉犯刑法第224條之1、第222條第1項第2款加重強制猥褻罪,罪嫌重大。雖不能認定有串證之虞,但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而有羈押原因。審酌被告犯罪情節所生損害之嚴重程度,認為有羈押必要,但不禁止接見通信。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其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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