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密醫替人針灸 最多可關5年罰150萬元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8日電)桃園市衛生局日前在桃園區一處民宅,查獲不具醫師資格的密醫替民眾針灸,針灸針等物皆無衛生福利部許可字號;衛生局說,依醫師法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150萬元罰金。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日前接獲民眾陳情,桃園區永安路有不具醫師資格的密醫,私下在民宅替人執行醫療行為,經派員稽查,發現一名不具中醫師資格的男子正在替民眾針灸,現場還查獲大量沒有衛生福利部許可字號的針灸針及艾條等物,全案移送法辦。

衛生局表示,該男子不具中醫師資格卻為他人針灸治療,依醫師法規定,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統計,單就移送法辦的密醫案件,民國110年共查獲7件、去年查獲3件,其中以製作假牙案共6件最多,而這些密醫使用的醫療器材與藥品,大多是自行從國外網站購買輸入,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品質及偽禁藥問題堪憂。

衛生局呼籲,合法醫療機構會刊登醫療機構名稱、開業執照,醫療人員也會配戴執業執照,民眾有就醫需求應找合格醫師,勿因價格低廉選擇密醫,以免器械消毒不完全,增加C肝等各項傳染病風險,後續也可能衍生醫療糾紛。(編輯:張銘坤)11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