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保全公會插手報價 公平會罰40萬元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7日電)桃園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阻礙市場秩序,限制保全公司自由決定駐衛保全服務報價,已構成聯合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公平會今天委員會議決議通過,處新台幣4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桃園市保全公會藉由會員大會決議通過「自律公約條款基本規範實施辦法」,做為會員大會的決議,並經由理監事會議決議,訂定105年至108年歷年的自律公約報價參考基準,並以公會名義函送會員。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價格是市場機制,業者不應該訂定規範或辦法去干預自由經濟活動,而且桃園市保全公會除了訂定自律公約與報價參考基準,還通知報價低於基準的會員到場說明原因,並對多名會員以違反自律公約為由,加以裁罰,要求會員將暫收款捐贈給公會。

公平會說明,桃園市保全公會限制會員報價不得低於基準的做法,不只阻礙會員依照市場狀況彈性決定價格的空間,也剝奪交易相對人能獲取較好價格的機會;而且桃園市保全公會所屬會員的總營業額,在相關市場的市占率接近5成,足以影響市場秩序,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5條第1項聯合行為禁止規定。

彭紹瑾強調,桃園市保全公會這樣的做法,已限制市場競爭,公平會決議處以罰鍰並要求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編輯:楊凱翔)1080807